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工作规则
(暂行)
总 则
一、为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规则的内容要求,结合招标中心工作职能,制定本规则。
二、招标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应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勤奋学习、勇于开拓,令行禁止、廉洁自律,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职能处室和下属单位的作用,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主任、副主任的职责
一、招标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领导招标中心的工作,并直接向招标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副主任负责。有关招标中心计划和措施等重大事项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或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或报告。
二、主任召集和主持招标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招标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须经招标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或主任办公扩大会议讨论决定。
三、主任负责签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重要请示、报告及规定办法,签署建议委管司局级干部任免的请示,以及对中招国际招标公司和投资实体经营工作重大决策等有关决定。
四、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副主任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主任委托,代为主持招标中心工作。根据工作情况,负责召集招标中心专题办公会议,进行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工作。
会 议 制 度
招标中心实行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通气会、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由招标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中招公司总经理、招标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列席。一般一周一至二次。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和指示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需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发的重要文件;
(三)讨论自身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
(四)根据近期形势,部署重要工作;
(五)审议、通过以招标中心名义发布的重要规章;
(六)研究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
(七)研究审批招标中心聘用聘任人员、调动和奖惩;
(八)研究确定投资实体经营投资回报、重大决策等事项;
(九)讨论其他需要由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主任办公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讨论的问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并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当研究有关机构、人员等重大事项时,涉及的分管主任或副主任必须出席,并提出明确意见后再行研究确定。
主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的列席范围,原则上为党委委员、中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主任办公室主任。其余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会议议题由主任、副主任提出,主任办公室汇总后报主任确定。会议纪要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签发。会议的组织工作由主任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具体办事部门负责催办并告知主任办公室。
二、专题办公会议
专题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有关处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出席,会议指定有关人员或委托主任办公室人员列席并记录。会议不定期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和指示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专题研究有关工作;
(三)研究讨论需报请主任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和建议意见;?
(四)讨论其他需要由专题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会议议题由职能处室提出,报分管主任或副主任确定,或由分管主任或副主任直接提出。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审核后由主任签发。会议的组织工作由职能处室或委托主任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的事项由职能处室负责催办并通报主任办公室。
三、通气会
通气会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职能处室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指定有关人员或委托主任办公室人员列席并记录。一般为一月一次。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精神;
(二)通报招标中心近期工作情况。需会议传达的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要求,主任办公室或委托职能处室准备。会议的组织工作由主任办公室负责。
四、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主任、党委书记主持,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出席,党委委员列席。党委办公室人员列席并记录。按照上级党委要求,一般为一年一次。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围绕学习贯彻党中央会议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结合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思想、学习和工作作风的实际,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务院廉政勤政的有关规定等情况对照检查、认真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重点检查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自我剖析。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会前的准备工作,并承担会议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五、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作好相关会务工作
(一)议题的准备。会议议题由主任、副主任提出,主任办公室负责收集。需要会议议定的事项,应有明确的方案或者意见。必要时应提供相应的文字材料。临时决定的议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文件,要简明、扼要,并提前分送主任、副主任和其他参会人员。
(三)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主任办公室通报有关处室承办。承办部门应积极办理,及时向分管副主任和主任办公室反馈承办情况。主任办公室负责催办、检查,定期整理、汇总,向主任汇报。需要编写会议纪要的由主任提出,在一周之内制发。
(四)副主任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由主任办公室主任或列席会议记录人员尽快向其通报会议情况。
(五)严守机密。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在未公开之前,与会人员不得随意传达和扩散。会议印发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必要时由承办处室或主任办公室统一保管。
(六)会议日程由主任办公室商主任安排确定。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应准时出席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提前向主任、会议主持人请假。
会议议题涉及的承办单位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二人。会议进行中有特殊情况需处理的,应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会场。
(七)精简不必要的会议。提倡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协商解决问题,能够在会下解决的问题,不再提交会议讨论。
公文审批制度
一、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公文,按照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中公文审批程序和招标中心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二、以招标中心名义发文,一般由分管主任或副主任审核把关,主任签发。
三、招标中心系统有关单位、下属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报送招标中心审批的公文,应统一由主任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中办文程序分办,不应多头接收和送批。属于日常业务工作内容的公文,由主任办公室分办给有关职能处室或相关部门,有关职能处室或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主管副主任或主任审批。涉及重大问题和事项的来文,先呈送主管副主任或主任批示,根据批示意见,再送交有关职能处室、部门办理。
四、直接报送主任、副主任及职能处室需要招标中心审批的公文,应由主任办公室按照公文审批程序补办办文手续。
五、主任、副主任审批公文应提出明确批示意见,即“拟同意”、“同意”或其他具体意见。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批办件)或签报,圈阅表示“同意”。对一般报告性公文(传阅件)圈阅表示“已阅知”。
离京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一、主任出差应事先口头或书面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主任报告,并通知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出差时应事先口头或书面向主任报告,并通知主任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遇重大事项出差时,回京后应将有关情况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副主任或招标中心主任报告。必要时在主任办公会议上通报。
二、主任、副主任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出差,应按照因公出国(境)管理程序,事先报请招标中心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副主任批准后进行。原则上一年不多于一次。
三、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离京出差、出访,须由本人事先书面或口头向分管主任或副主任请示报告,回京后本人书面或口头向分管主任或副主任汇报。
有关礼仪活动
一、招标中心系统有关单位进行庆典活动需要招标中心发送祝贺函电的,应由主任办公室报请主任批准,以招标中心或成套中心名义发送贺电或作为同贺单位表示祝贺。
二、招标中心系统机构负责人(含已离退的负责人)去世需招标中心发送唁电的,统一由主任办公室报请主任批准,以招标中心或成套中心名义发送唁电或送花圈以示哀悼。
来访接待制度
招标中心系统机构负责人、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来招标中心洽谈工作,一般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会见洽谈。除主任、副主任直接安排外,一般由主任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或委托有关职能处室进行接待。
工作接待守则
起身相迎,礼貌让座,
认真倾听,及时答复。
遇到问题,不推不诿,
不符规定,耐心解释。
谨防急躁,和颜悦色,
对内对外,坦诚以待。
握手告辞,门口相送,
公平公正,高效服务。
附 则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制定的相关规定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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